个税改革后我省中低收入群体减负明显
个税改革后,我省中低收入群体减负明显
一边算账一边笑,到手的工资变多了
“不算不知道,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后,原应缴1318元的个税减少至569元,减税比例达到56.83%。”近日,在海南东坡学校里,校长冼启君在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计算了自己10月份的工资,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凸显无遗。
从本月起,新个税法5000元/月扣除额的标准开始实施,同时新的税率表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增加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据测算,实施新的扣除额和新的税率表之后,不同收入群体都有不同程度的减税,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减负明显。
近日,在博鳌金海岸大酒店工作的严先生发现自己10月份实领工资比上个月有所增加,公司财务人员告诉他,原来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还有4887.43元,按原政策应扣缴个人所得税41.62元,因执行个税过渡期政策,不到5000元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全额发到账户。严先生高兴地说:“我领到手的工资多了,真切感受到个税改革带来的实惠。”
海南春光食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何先生给海南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我的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再按个税新政扣除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465.59元,适用税率由原来的20%降为10%,应纳税额由原来的538.12元降为186.56元,从10月份起,我的工资每月直接多了351.56元,减税比例达到65.33%。”何先生表示,这么大的减税力度关系到每个人的钱袋子,公司员工对个税新政策反映最多的就是喜悦。
随着个人工资单上扣税金额的下降,企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整体情况也悄然改变。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经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等业务。“此次新个税改革相当于是国家帮我们涨了工资。”该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于女士用一组数字对比改革前后的显著变化,“我们公司有2300多人,起征点调整后,10月份有600名职工不再需要交纳个税,代扣代缴税额就减少了30万元,足足下降了五成。”
不仅是个人收获了“减税红包”,合伙企业一定程度上也获得“新政福利”。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每月5000元执行。来自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财务张会计说,“如果按照去年的经营所得35.2万元计算,去年适用30%的税率,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4.225万元,假设明年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与去年的12万元相同,但投资者本人扣除额一年则可以扣除6万元,那么明年我们适用的税率则是20%,可以少缴纳1.83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切实减轻了我们的税负,也增加了我们的收入”。
目前,海南税务部门正持续走进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辅导,同时优化纳税咨询服务,推广个税扣缴客户端,积极进行个税新政宣传和培训,真正让纳税人减税减压又减负,让纳税人获得感“再升级”。(海南日报,记者王培琳,通讯员刘碧波 吴芳玲)
海南日报:http://hnrb.hinews.cn/html/2018-10/25/content_6_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