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巡视组向5个市县2个省直单位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
海南日报海口9月12日讯 (记者 李磊 通讯员 杨学斌)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至7月,七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对三沙市、琼海市、文昌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以及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省供销合作联社、省洋浦控股有限公司等15个市县、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近日,省委巡视组陆续向三沙市、琼海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5个市县,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2个省直单位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巡视组重点反馈了巡视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摘编如下。
三沙市委: “四个意识”树立还不够牢固,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有待加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市委抓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基础不牢固,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选人用人工作滞后,选调干部把关不严,干部专业和梯次结构不合理,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的后备干部较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需加强,没有形成常态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没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对关键岗位人员缺乏有效监管。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聚焦,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不力。没有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市委传导巡视整改压力不足,没有对整改进度滞后或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琼海市委: “四个意识”不强,思想建设松懈,个别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不够。落细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存在违规用人、违反干部任用审议程序、违规增设领导职数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依旧存在“文山会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享受特权待遇等情况。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对廉政风险较高的部门缺少有效的监督,一些部门和系统“窝案”频发。对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澄迈县委: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等重要会议、讲话和文件精神有待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对老城开发区缺乏有效管理监督。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突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有漏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特权现象依然存在。监督执纪存有短板,房地产开发领域腐败问题较多。对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定安县委: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存在弱化现象,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成效不足、措施不力,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脱贫攻坚工作领导不力,问题较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制度效果欠佳;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党费收缴管理不严,少缴、不缴、不按时、不按标准缴等现象普遍,基层党务干部不熟悉党建业务。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县机关部门及乡镇岗位空缺严重,干部“应退未退”问题突出,全县干部岗位交流“冷热不均”。县委落实主体责任韧劲不足,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一些重要问题查纠不严,抓班子带队伍措施不力,管党治党形势较为严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不强、不专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带有普遍性,领导干部对己要求不严,自律意识欠缺,制度规矩执行不严,违规开支现象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不扎实,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上轮巡视指出的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屯昌县委: “四个意识”有待增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存在特权思想,干部干事创业担当精神不够,对民生事业投入不足。生态文明建设存在诸多问题,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推进六大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问责不严,以罚代管,环境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推进脱贫攻坚和扶贫政策落实不力,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漏评”“错退”时有发生,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廉政风险突出,侵害群众利益事件易发多发。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党校主阵地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党组织未按时换届,长期未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选人用人存在较多问题,用人导向有偏差,超编制配备人员,干部长期不交流轮岗。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巡察队伍力量配备不足,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覆盖范围小、发现问题少,达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能力有待提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存在顶风违纪和“微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不容乐观。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省民政厅党组: 学习领悟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深度不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促政策落地力度不够,对标省委部署措施不实,对社会组织监管存在盲区。在建设美好新海南中彰显民政担当不够,重大项目推进不得力,推进殡葬改革迟缓。组织领导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干部队伍担当尽责“精气神”不足。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未彻底清除,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不依程序、违反规定给相关工作带来重大风险隐患,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环节存在违规招投标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残疾康复服务”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海南是全国唯一还未建立省级康复中心的省份,市县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缓慢。政治意识不够强,执行省领导批示不够坚决彻底。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聚焦残联工作主业主责有偏差,履行省残工委办公室的牵头职责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统筹推动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乏力,残疾人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停滞不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选人用人不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省残疾人基金会公益项目监管虚化,挪用、截留助残资金问题时有发生。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够重视,存在整改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甚至边改边犯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