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首次派出6个巡视组进驻6个市县开展巡视

24.09.2014  00:01

      原标题:海南省委首次派出6个巡视组进驻6个市县开展巡视

      根据海南省委统一部署,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9月23日召开2014年新一轮常规巡视动员部署会,按照中央关于巡视工作“三个不固定”要求,首次派出6个巡视组进驻琼海、万宁、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6个市县开展巡视。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勇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秀领宣布省委巡视组组长名单、抽调副组长名单、借调工作人员名单和各巡视组巡视对象及人员名单。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以来,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方针、定位、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省委巡视机构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中心任务,聚集主业主责,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立案调查46件81人,受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表扬。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强调要按照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的要求,突出巡视重点,坚持剑指问题,形成有效震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进一步提拔重用的年轻干部,有更高愿望的干部问题线索,要重点查处。

      会议要求把中央和省委关注的问题作为巡视工作中要注意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关注重点领域,如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填海造地、森林、水和矿产资源、惠民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等。要盯住重点对象,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突出对省管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注重发现重点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

      会议强调,要突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检查,重点检查党委谋划部署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领导保障之责;检查纪委执纪查处之责、监督检查之责、教育警示之责。

      会议对加强巡视机构自身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巡视机构严明纪律、严格保密、严肃管理,对发生在巡视干部身上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巡视干部今后每一次巡视都要签订《承诺书》,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巡视队伍。

      据悉,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省委巡视组从4个调整为6个,并建立了省委巡视组组长库和巡视工作人员库。此轮巡视的巡视组组长从组长库中产生,并从工作人员库中借调人员充实巡视机构力量,在实现巡视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目标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9月底,6个巡视组将进驻琼海、万宁、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6个市县开展巡视,时间为2个月。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巡视办、巡视组全体同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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