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派出巡视组对4个下级院进行巡视
10月13日,省检察院召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标志着年度内的巡视下级院工作正式启动。据了解,省检察院党组为加强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决定在本届任期内对所有的分市院、基层院至少巡视1次,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将对第二分院、东方市院、琼中县院和海口龙华区院进行巡视。
在即将进行的巡视中,省检察院巡视组确定了巡视重点,一是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二是执法办案活动,紧盯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控告申诉、乡镇检察室等关键部门,高度重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监督不到位问题,特别是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以及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律师串通,收受钱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问题;三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问题;四是落实“两个责任”和执行组织纪律的情况,既要结合对执行政治纪律的检查,做好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又要结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
巡视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各巡视组进驻前需了解掌握被巡视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情况,根据实际找准个性问题,进驻后针对突出问题逐个进行深入了解。
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要求,巡视组要做到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及时反映问题,当好省院党组的“千里眼”。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敢于面对问题,长于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促进解决问题,决不允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好巡视监督这把利剑,切实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