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男子持竹竿触高压电身亡 用电农户管理不善被判赔偿

05.08.2015  19:59

      原标题:男子持竹竿触高压电身亡 用电农户管理不善被判赔偿

      东方市一名男子在建围墙时,手中的竹竿不慎触碰高压电线,导致男子当场触电身亡。近日,海南二中院终审此案,判令用电种植户赔偿死者家属3.7万元。

      2013年6月11日,林某到东方市华侨农场一处农田中用竹竿建简易围墙时,不幸触电身亡。事发时,林某持一条6米多长的竹竿,不慎碰到高压线而引发触电。

      经查,涉案高压电线是种植户陈某为方便灌溉,在2010年向东方供电局申请用电,由陈某委托相关单位设计施工,在验收合格后,由东方供电局负责供电并收费。

      经协议产权分界划分,用户陈某和供电部门各自负责维护管理自己产权范围内的供用电设施。

      法院查明,涉案事故线路的产权人被认定为陈某。该事故线路上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线路安装、管理、监督不够完善。

      林某触电身亡后,东方供电局与林某家属达成调解,供电部门赔偿2万元丧葬费给林某家属。东方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在事故中有一定过错,应承担40%的责任。从事故线路现场看,线路上无安全警示标志,周围树枝较多,存在安全隐患。陈某应负管理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而东方供电局对高压线路安全用电监督不够完善,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但其已在调解中履行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