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局查处一宗超市涉嫌无证经营假药案

06.09.2015  18:25

  近日,东方市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东方市感城镇某超市的货架上摆放一批均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8种药品,且该超市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该超市货架上摆放以下药品:1、正红花油3瓶  (45ml/瓶);2、虎标万金油24盒(4g/盒);3、青草油1瓶;4、破痛黑鬼油3瓶(30ml/瓶);  5、和兴白花油4瓶(10ml/瓶);  6、和兴白花油4瓶(20ml/瓶);7、肚痛健胃整肠丸1盒(35粒/盒);8、法国双飞水药水1瓶。经仔细检查发现,上述药品均为未经在国内注册的药品且该超市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超市无证经营未经在国内注册的药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及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东方市局对其进行立案处理并做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