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通告:拟拍卖“3·13”专案涉案公司股权

20.12.2022  23:02

  12月20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发布关于预拍卖“3·13”专案涉案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称,2021年8月26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吴宗隆等人犯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和蔡其强等人犯寻衅滋事罪等案(以下简称“3·13”专案)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9月30日,海南省高院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2021年10月1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关于被告人吴宗隆等人犯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罪等一案涉案财产移送执行的函》《关于被告人蔡其强等人犯寻衅滋事罪等一案涉案财产移送执行的函》移送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指定由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处置相关涉案财产。

  依据“3·13”专案已生效判决书,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拟拍卖处置相关涉案公司及相关股东的股权(详见附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之规定,请贵公司股东,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美兰分局刑警大队(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67-8号碧水名城商铺201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附件:“3·13”专案涉案公司股权拟拍卖清单

  联系人:

  李警官,电话:18889280001;陈警官,电话:1560694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