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被确定为“公交都市”创建城市

22.08.2017  16:43

  

  本网讯 8月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我省三亚市在列,根据“公交都市”创建指标,未来无论你生活在三亚市区哪个角落,都将实现出门500米即可乘坐上公共交通,5分钟内实现换乘。

  据了解,日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等有关部署,交通运输部就开展公交都市主题创建城市有关事项发布了通知,并明确了申请条件、程序等。

  省交通运输厅经组织评审和综合评定,报省政府同意,最终推荐三亚市作为我省全国第一批“公交都市主题创建城市”上报。经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评选,最终原则同意河北省张家口市、海南省三亚市等50个城市作为“十三五”期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

  据了解,在本次公交都市创建期间,三亚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协调,围绕“ 美丽三亚,绿色出行,公交引领国际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这一创建主题,重点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公共交通车辆应用、公交企业运营管理创新、政策与机制保障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为公交都市创建提供了有力支持。

  经审核,交通运输部认为三亚市政府已基本建立了公共交通发展的资金投入和补贴机制,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车辆购置、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方面逐年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并从开辟新线、冷僻线以及票价、特殊人群优惠、指令性任务、社会福利负担等多方面也逐年给予公交企业补贴,极大地改善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符合公交都市主题创建城市标准。

  据了解,三亚市力争在“十三五”末期,打造更具专业化的旅游公共交通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公共交通发展与提升城市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产业的良性互动,为全国同类旅游城市提供示范作用。(潘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