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地块取得4年项目无法开工 地上违建“啃”不动
原标题:地块取得4年项目无法开工 地上违建“啃”不动
“按合法程序拍卖来的地已4年了,办理土地房屋权证也快3年了。尽管规划局明确表示地上附着物是违建,法院也判决驳回占用土地者的诉求,但原计划明年5月竣工的项目到现在还没办法开工。”9日上午,看着公司拍卖来土地上违规搭建的二层楼房、汽车修理厂、餐饮大排档,建材销售店等乱象,三亚弘基伟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马先生无奈地摇摇头。
谈起这块令他们苦恼万分的土地,马先生说,几年来,他们在三亚市相关部门间不知跑了多少趟,最近一次是今年10月16日,他们向三亚市政府反映后,分管领导也要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天涯区筹备组依法查处,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动静。
马先生说,2010年12月28日,他们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三亚市河金鸡岭路与报晓路交界地段5300余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2012年1月,三亚市国土局颁发土地房屋权证后,他们公司向三亚市规划局提出在用地范围内建设“南海阳光”项目并获得批准。
三亚弘基伟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办理报建相关手续筹备开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该块土地上经营汽车修配厂,餐饮大排档,建材销售店等违章建筑。他们多次要求相关人员拆除未果,导致该公司已取得规划批准的项目迟迟不能开工。2013年9月23日,他们向三亚市规划局递交违章建筑拆除申请。三亚市规划局复函称,他们从未在该块用地范围内批准过建筑物,根据职能划分,拆除违章建筑应由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2013年10月,三亚弘基伟业开发有限公司向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递交申请。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发现,在该块土地内,吴某庆、季某军、吴某宝、赵某有、符某留、唐某生、黄某颜、易某强、汪某民等人在该地块擅自搭建了铁皮棚。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对其立案查处。
但由于在该地块内,卓某才认为,三亚弘基伟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土地内,有500平方米土地是他通过合法继承取得的使用权,并在该块土地上建有二层半楼房及其他简易铁皮房居住至今,三亚市政府却将该块地办理在三亚弘基伟业开发有限公司拍卖的土地内。于是将三亚市政府告到法院,要求判决撤销此前所发的土地证。2014年4月,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复函称,待法院判决后,再依法进行处理。
马先生说,2014年9月20日,他们终于等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对于卓某才起诉三亚市政府,要求撤销此前颁发给他们公司土地房屋权证的诉求,法院认为,早在1995年9月,根据原土地使用者的申请,三亚市政府经审核同意初始登记,批准登记面积5300余平方米给原土地使用者时,卓某才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直到2012年才提起诉讼,应不予以受理,已受理的应驳回起诉。于是,法院驳回卓某才的起诉。
2014年10月14日,三亚弘基伟业开发有限公司向三亚市政府递交关于项目用地长期被非法侵占情况说明称,由于卓某才非法侵占该公司土地搭建违法建筑并出租收取租金,使得他们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希望市政府尽快拆除违法建筑,确保项目早日开工。
马先生说,10月16日,三亚市政府分管领导就此作出批示,要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天涯区筹备组依法查处,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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