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吧已营业近一年 民工5万多装修尾款没着落

19.12.2014  19:14

      原标题:网吧已营业近一年 5万多装修尾款没着落

      “讨薪讨了近一年时间,5万多元装修尾款依旧没着落,如果年前还拿不到钱,真是没法回家过年了。”近日,代表10多名农民工讨薪的华先生向南国都市报反映称,他们去年11月份在海口承接一室内装修项目,装修一处400多平方米的网吧,完工后的网吧如今已营业近一年,可网吧方面一直拒付尾款。

      施工方:装修尾款被拖欠

      华先生是江西人,2013年11月份经熟人介绍与海口市美兰区南联路一网吧签订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对一处413平方米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双方约定以每平方米750元的价钱进行装修,总装修款为309000元,工程工期为35天。“施工过程中网吧老板要求增加装修房屋的铝合金窗、修复原房顶的渗水点等五项合同以外的工程。”华先生说,装修在2014年1月20日完工。和老板口头约定的额外款项共计43399元,总款项达到352399元,而该网吧先后只支付300000元装修款后便拒绝支付尾款。剩余5万多元至今没着落。华先生说,为了找网吧老板要钱,他不知找了多少次,可网吧方面一直都不肯支付,如今给其负责人打电话都不接了。

      网吧:扣的是质量保证金

      18日上午,记者陪同华先生来到了网吧,对于拖欠装修尾款一事,该网吧店长吴先生介绍,总公司扣的是质量保证金,因为店内装修的不尽如人意,几处墙壁还存在漏水情况,后来叫施工方来处理,施工方也一直没有来,没办法他们请了其他的维修工。随后,吴先生还带着记者查看了墙壁渗水的区域。吴先生告诉记者,签订合同时的具体细节他并不知道,是由总公司负责人签订的。18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当时和华先生签订装修合同时一林姓负责人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劳动部门:协商不成可起诉

      对于吴店长的说法,华先生并不认同,他说,该房屋本来就是旧房改造,如今又过了近一年时间,期间还经历了两次台风,难免会出现渗水的情况,此外,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没有注明质量保证金一事,只是口头约定对其装修房屋进行1年的质量保证。“即使是扣质量保证金,也不能扣这么多吧。”华先生说。

      对此,华先生当日来到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谢姓监察员了解情况后表示,质量保证金是双方协议后确定的,如合同中没有明确是不能扣的。该监察员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下来华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如对方提出装修质量不合格应由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后出示书面材料确定。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