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15.4万元公款 临高一国企老总领刑10年

26.08.2015  17:16

      原标题:侵吞15.4万元公款临高一国企老总领刑10年

      临高一国有投资公司总经理,与公司职员合伙非法出卖公司土地,将部分款项占为己有,贪污公款涉案15.4万元。近日,被告人陈某一审因贪污罪领刑10年。

      “2007年前后,我以公司负责人身份与孙某等3人签了3份宅基地转让合同。共向公司借款10万多元,这些款项都没入账,也没偿还,全都用在个人开销上了。”陈某向办案人员交代。

      2007年,陈某与下属王某将公司的两块土地转售给孙某和方某,得款4.88万元,仅入账2万元,余款王某分得2000元,其余被陈某私吞。

      另外,陈某二人将公司一块土地以2.8万元卖给王某某,除了入账1万元,余款陈某分得1.7万元,王某分得1000元。

      陈某将公司土地卖给他人,先后共收取宅基地款15万元,相关款项却未入账。

      2008年至2010年,陈某个人写借条向公司借款10.7万余元,不但没入账也一直没还款。

      2010年7月,检方决定批捕陈某,陈某闻风潜逃。2014年6月,陈某落网。今年1月,被提起公诉。

      日前,临高法院一审判决此案,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