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抵债

有意隐瞒巨额负债借款后逃匿如何定性

  一、基本案情   2006年3月至2011年6月间,被告人张某某以其经营的选矿厂、加油站需要流动资金、进油、发工资等理由,先后向赤城县及周边县多家信用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张某明、田某孝等个人借款累计1120. 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