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筹建机场诈骗3人12.86万元,男子被判3年9个月

31.08.2020  13:21

      广东男子邓云伙同他人虚构机场基地建设项目,骗取三名被害人钱财。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邓某云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退赔受害人全部损失。

      邓某云是广东省湛江市人,初中文化水平。2004年4月份,担任云某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邓某云伙同副总经理的李某龙(已判刑),称公司在广东省××县有一个琼州海峡空中摆渡直升机场海安基地建设项目,让李某龙物色工程队。后李某龙经人介绍分别认识了某南方机械化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陈某义和在海南省昌江县做工程的许某、陈某。同年5-6月份间,邓某云与李某龙一起分别约见陈某义和许某、陈某,虚构公司在广东省××县有一个工程项目,即某民航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已委托云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琼州海峡空中摆渡直升机场海安基地,其公司可以对外发包工程,并先后带领陈某义和许某、陈某到广东省××县看了工地。陈某义和许某、陈某听了邓某云的介绍和实地察看了工地后,都表示愿意承包这项工程。于是被告人邓某云伙同李某龙便以需要活动费用为由,先后四次骗取陈某义人民币共计52000元,七次骗取许某、陈某人民币共计76600元。同案犯李某龙被拘留后,邓某云的家人通过李某龙的妻子退还陈某人民币20000元。2019年7月24日,邓某云在深圳市鲤鱼门地铁站被民警抓获。

      因该案,公安机关于2004年8月17日决定逮捕邓某云,2019年7月24日邓某云被抓获,并临时被羁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2019年8月8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海口市第二看守所。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云伙同他人以虚假的工程项目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12.8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邓某云到案后自愿认罪,并自愿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邓某云已退赔了被害人陈某的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美兰法院以邓某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被告人邓某云退赔被害人陈某义人民币52000元,退赔被害人许某、陈某人民币56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