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6·09”爆炸案成功告破

11.06.2014  15:29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罗力生报道:发生在6月9日凌晨2时许,云南楚雄市经济开发区紫云街64号云南省路桥四公司生活区3幢1单元401室的爆炸案,在省公安厅的组织指挥下,经省、州、市三级公安机关办案人员36小时连续奋战,于6月10日下午成功告破。
  “6·09”爆炸案发生后,省、州、市三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云南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杨嘉武立即作出指示,要求楚雄州、市两级公安机关加快现场勘查,迅速查明爆炸原因,尽快侦破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9日上午,杨嘉武率省公安厅相关部门领导及刑侦专家紧急赶赴现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昆,男,现年51岁,原云南省路桥四公司职工,从该公司内退后在外承包工程。因在工程承包及施工、建设过程中欠下大量债务,无力偿还,遂产生轻生念头。6月9日2时33分,张昆用其从工程建设过程中获取的硝铵炸药在该小区3幢1单位401室家中实施了爆炸,导致张昆本人、张昆岳母武某某及相邻402室内的杨某某3人死亡;造成401室内的张昆之妻、402室内的方某某、李某某以及小区保安龚某某4人受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