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与个人诚信挂钩 576起交通违法记入档案

29.03.2016  11:19

  海口网3月28日消息(记者赵彦双)“琼A37×××今天经海口港出岛,被现场交警检查发现有10次交通违法纪录未处理,其中有一次超速50%以上,执勤交警发出处罚认定书,督促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理。”自去年7月以来,有3200余驾驶人在港口被督促处理交通违法纪录并接受警示教育,这也是我市开展“双创”交通整治与个人诚信挂钩取得的成效。

  二次交通违法录入诚信档案

  去年7月,海口警方开展“双创”交通整治,计划将机动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信息与个人诚信挂钩,由公安交警部门把交通违法行为人信息记录在案。被录入诚信档案的,主要是针对二次违反电动车“九不准”、机动车“三不准”等行为的交通违法行为人。

  对于第一次违反电动车“九不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录入交通违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2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除发放“九不准”交规教育卡片外,再发手机短信给予提醒;对第二次违反“九不准”的,除按第一次进行教育、依法给予罚款外,还将把交通违法人员信息录入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载入个人诚信档案,各派出所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要把交通违法情况如实说明;对第三次违反“九不准”的,除按第二次执行外,暂扣其车辆,依法进行处理;对多次违反、屡教不改的,将对其电动车给予销牌。

  对于第一次违反机动车“三不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录入交通违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分别给予罚款、记分、拖移车辆处罚,责令其戴绶带(我守法、我光荣)参与交通管理,纠正1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后方可放行,除发放“三不准”的交规教育卡片外,再发手机短信给予提醒;对第二次违反“三不准”的,除按第一次执行外,还将把交通违法人员信息录入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载入个人诚信档案,各派出所在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也要把交通违法情况如实说明。另外,机动车违法信息全省联网,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车辆出岛时,交警违法信息系统即会显示车辆身份信息,如有违法纪录,将会依法处理。

  海口警方透露,自去年我市开展“双创”交通整治,尤其是今年3月9日以来,海口再次发起交通乱象集中大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机动车“三不准”、行人“三不准”等23类不文明交通“顽疾”,二次交通违法载入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诚信档案的已达576起。

  开具证明附有交通违法纪录

  那么,交通违法行为载入个人诚信档案,会不会有人被冤枉、被冒用?对个人有何影响?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辉表示,执勤民警查处违法时,会仔细核对名字和身份信息,因此市民不必担心,也切勿投机取巧,抱有侥幸心理。载入个人诚信档案目前主要在公安内部推行,交通违法载入个人诚信档案的流程主要是由交通部门录入交通违法行为时,同时录入海口市公安局警务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时,也会附有交通违法纪录信息。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载入个人诚信档案将来会在海口逐步展开,并与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险、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联网,届时个人如有交通违法不诚信纪录,将在求职、就业、升职、贷款、保险、缴税、办证等诸多领域碰壁。为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警方提醒市民交通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生活的这座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