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6年发放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1716.5万元

16.07.2015  20:11

  为了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儋州市加大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力度。自2008年以来,累计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1716.5万元,惠及5.5万余人。

  据儋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儋州市持有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在定点机构分娩的孕产妇,可获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补助直接从住院费中扣除。其中,农村孕产妇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平产(顺产)每例补助300元;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每例补助300元,住院分娩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手术治疗或抢救的,经产科人员进行产科高危评分,属高危孕产妇的可获得1000元的补助。

  “现在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了,我们农村老百姓住院生孩子也可以报销了。”近日,家住东成镇的高女士在东成镇中心卫生院喜诞一子,母子平安,一家子可谓其乐融融,但让高大姐意想不到的是,她住院所花费的800元费用可以全部报销,自个不用掏一分钱。

  据了解,农村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花费800元以内的,300元来自农村孕产妇补助,剩余500元由新农合报销,如超出800元,超出的费用将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儋州市自2008年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以来,累计发放救助金1716.5万元,惠及55193名农村孕产妇。  (记者 林书喜 通讯员 符金海)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