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保有量达50万辆 1/4的人靠电动车出行
30日下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道路交通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海南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6个主管厅局的主要负责人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基层人大代表面对面,展开包括电动车管理、交通拥堵、驾考难、超限超载、校车安全在内的一系列热点问题的解答。
电动车违法行使的乱象被称为交通顽疾,当日专题询问上电动车乱象整治成了不可回避的问题。
“电动车驾驶人无视交通规则的现象非常突出,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让人胆战心惊。”民进海南省委专职副主委王传荣最关注电动车管理问题,会上,她直接把问题抛给了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公安部门到底会采取什么措施,治理好电动车乱象?最近开展的‘八不准’最严整治措施,效果如何?如何加快推动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工作?”
“海口市有200万人口,电动车保有量达50万辆,有四分之一的人靠电动车出行。”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洪首先拿出了一组数据。他说,电动车出行仅是交通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早在2005年,省公安厅就起草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规定,并提交给省政府法制办,并进行了立法调研和考察,但因当时各方对草案争议大,管理规定暂未出炉。
据了解,2011年,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通过办理牌照、路面执法等综合措施,电动车乱象得到一定遏制,但因城市道路功能设计和建设比较滞后,电动车经销商生产销售不够规范,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较差,再加上海口市管理电动车的警力有限,电动车乱象称为交通顽疾,且全省其他市县还有50万台电动车未纳入管理。近年来,电动车的事故率也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电动车事故151起,死亡29人,财产损失60多万元。
李洪透露,海南省公安厅正在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夏季交通整治工作,电动车被列为整治重点。其中,海口市从7月20日起,开始整治电动车违章违规乱象,整治标准为“八不准”:不准靠道路左侧道行驶,不准逆行,不准在机动车道行驶,不准闯红灯,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不准在驾驶电动车时接打电话,不准超限载物,不准安装遮阳伞或在行驶的时候手持遮阳伞,被称为“史上最严”措施。
李洪说,海南省公安厅也将继续推动电动车管理立法工作,并和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