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局召回一批不合格标签产品

23.09.2015  17:46

  2015年9月22日晚,海口市龙华区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海南某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的“幼儿宝”  系列产品(小儿鱼腥草颗粒、小儿山楂菊花固体饮料、小儿菊花颗粒、小儿蜂蜜菊花颗粒、小儿金银花颗粒、小儿凉茶颗粒)外包盒标签上标注有产品成分的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企业总部进行检查,在该企业仓库现场,发现该产品的外包装标签上确实标注有产品成分的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召回。企业当天立即通知所有门店下架停止销售该系列所有产品,并要求所有门店将库存产品全部退回企业配送中心仓库,目前已召回该产品507盒。该药品连锁企业表示定会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按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召回该系列所有产品,并通知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上游供应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