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局多管齐下力保“两节”期间药品生产安全

26.01.2017  23:0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海口市局自2016年12月30日至1月23日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1家。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机构、措施是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维护和保养;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生产所需二类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是否到位;厂房设施、生产设备、压力容器及公用工程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有限空间识别及相关作业管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药品生产企业存在的危险品库台账不完善、安全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能现场整改的项目,检查人员现场指导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项目,检查组责令限期整改,务必保证两节期间药品生产安全。 

  另外,该局通过各种平台与企业加强交流,指导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1.在两节前向海口市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发送药品安全“五必须”“十不准”短信,要求各企业务必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保证药品安全;2.在全省药品生产监管交流信息群,要求各生产企业做好节前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安全生产小常识通过平台发送给企业,要求企业及时加强相关培训,特别是加强有限空间的识别及危险因素辨别的培训,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