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黑龙江“猎艳监狱”:狱警卖酒 犯人赌博

27.01.2015  10:57

  据《东方早报》报道,1月20日,媒体报道了黑龙江省讷河监狱在押犯人王东利用手机诈骗多名女性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连日来,记者采访发现,这一黑龙江省省直监狱系统第一所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除了犯人在监狱内使用手机、赌博、喝酒、开火做饭乃至脱逃、自杀外,犯人因无钱上交被狱警打伤眼睛、两狱警将犯人活活打死、犯人为打野鸭的狱警下水捞枪被淹死、狱警持枪杀死6位附近居民、狱警在监狱内挟持人质……这样的恶性事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在讷河监狱接连发生。

  1月23日,讷河监狱回复记者,称自杀事件时隔久远,很多领导都已经换届,有的责任人已经得到处分。每一起事件并非不了了之,很多都已经有调查结论,均有档可查。只是一时难以搜集齐那么多材料,无法一一具体回应。

   同样违规狱警处罚不一

  2008年4月,狱警郑军(化名)帮助讷河监狱的一名犯人将手机带到狱中。不到一个月,此事被发现。郑军告诉记者,当年他受到行政记过的处分,第二年被监狱辞退。而此时,他已在该监狱工作了20多年。

  依据《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允许罪犯、劳动教养人员携带、使用通信工具等违禁品或者为其传递违禁品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郑军认为,自己当年给罪犯传递手机,但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而此次罪犯王东在监狱内使用手机诈骗,造成了严重后果,事后4名监狱领导及两名民警受到撤职、警告及行政记过等处分,但并没有被辞退的。郑军认为,前后对比,对他的处分并不公平。

   手机信号屏蔽器“失灵”

  一名要求匿名的讷河监狱狱警告诉记者,监狱在很早以前就有手机信号屏蔽系统,但后来有附近居民投诉说影响了他们正常使用手机,监狱方面就撤掉过一部分。

  这名狱警介绍,即使在屏蔽器有效的情况下,依然能找到该屏蔽系统的死角去打电话,犯人使用手机的情况在讷河监狱内从未断绝。随着手机屏蔽设备的逐渐老化和失灵,在王东诈骗案案发前,讷河监狱的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基本失灵。

  记者获取的一份讷河监狱的内部文件称,在王东案发后,“监狱启动手机信号屏蔽器维修程序,拟对原有的信号屏蔽器进行维修、更换,切实发挥信号屏蔽器的作用。”

   犯人喝酒赌博狱中做饭

  除了手机,酒也可以在讷河监狱买到。

  上述狱警称:“酒一般由狱警装到矿泉水瓶中,然后将矿泉水瓶放在袖子或裤腰里,趁着刚上班人多时带入。”与狱警关系好的犯人还可以在监狱的仓库内自己“开小灶”做饭。他称,仓库内有电炒锅,狱警会默许犯人进去“做点好吃的”,犯人做好后通常还会与狱警分享,该狱警称,他也曾吃过犯人做的饭。

  另一知情人士透露,一瓶在外面最多卖20元的酒,在监狱里能卖到100元。而监狱里卖酒的人,多为狱警。

  一位狱警称,讷河监狱里流行用扑克推牌九赌博,“赌得很大,输赢几万元都属正常。”

  另有知情人告诉记者,犯人甚至可以从外面买菜。他们通常直接打电话给监狱附近一名商贩,商贩把菜送到狱警处,再由狱警趁换班之时从会见室带入。

  王东此前曾在监狱内会餐,除了从外面带入的烤串,亦曾在监狱内做饭,还有狱警一同加入。

  有狱警告诉记者,每次清监的时候,都能发现电炒锅、电磁炉、电陶炉之类的物品。

   二十年间,恶性事件一箩筐

  记者此前曾报道,从2008年到2014年6年时间里,讷河监狱至少有6人自杀身亡,其中包括5名犯人和1名狱警,另有3名犯人自杀未遂。

  而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至2008年的近二十年时间里,该监狱发生的恶性事件就从未断绝。

  ●1991年,两名罪犯死亡事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1991年,讷河监狱出现两名罪犯死亡事件。

  一人是李克庭(音),他因不服从狱警苏文国、刘立峰的管理,被两人活活打死,后两名狱警均被判缓刑。另外一人是曹梦琪(音),当年两名狱警在罪犯出工时持枪脱岗去打野鸭,不慎将枪掉进了水沟,曹梦琪下水捞枪时溺亡。

  ●1995年左右,一个月内两起越狱

  一名要求匿名的讷河监狱退休狱警称,1995年左右时,讷河监狱还曾出现两起犯人成功越狱事件,脱逃罪犯为兰中江(音)、赵禄(音),两起越狱事件相隔约一个月左右。

  据称,赵禄当时是监狱基建队的犯人,在去帮监狱附近一所学校修建食堂时,从厕所的粪道内逃了出去。狱方曾出动大量警力抓捕,但追捕近15年未果。直到2010年前后,赵在外地因盗窃被抓,当地公安通报了监狱。

  另一名逃犯兰中江,记者暂时无法获知其下落。

  ●上世纪90年代,犯人受虐致残

  知情人士称,上世纪90年代,讷河监狱罪犯劳动组长武洪刚(服刑人员)以劳动不合格为由,体罚虐待另一犯人荣喜,造成对方一只眼睛失明。狱方为安抚荣喜,为其办理了假释。假释期满后,荣喜将监狱告上法庭,监狱败诉后被迫支付了赔偿。

  ●1999年,狱警持枪杀死6人

  据上述狱警称,1999年,讷河监狱还出现过一起狱警持枪杀人事件,造成附近居民6死1伤。据称,讷河监狱狱警孙建伟(音)到单位领取枪支,出工后骑上摩托车到离监狱几公里外的前女友家,开枪打死前女友及其母。随后,他又到其前妻家,打死前妻等4人,打伤1人,共造成6死1伤,后孙建伟自杀。

  ●2004年,狱警持枪劫持人质

  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2004年左右,该监狱还发生过一起狱警挟持人质事件。“狱警谷海峰因对监狱调整其工作不满,闯入监区看守室抢下值班员任长志、李佩新的手枪,将二人挟持为人质,并对监狱领导进行恐吓,后经规劝,谷海峰交出枪支,人质被成功解救。”记者了解到,谷海峰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出狱后监狱安排他在老莱农场(监狱企业)工作。目前,谷海峰又因涉嫌强奸、非法持有枪支等罪行被公安机关刑拘。

  ●2005年,犯人偷车后逃跑

  知情人士还透露,2005年前后,讷河监狱的犯人孙铁军(音)到监狱外挖电缆沟时,偷盗当地居民的摩托车逃跑。四天后,孙铁军卖摩托时被警方抓获。

  ●2008年,狱警虐囚被判刑

  还有狱警告诉记者,2008年,讷河监狱某分监区监区长于洪波(音)因虐待及伤害犯人被判刑。据称,于将劳务创收任务分配给每个罪犯,并规定每犯每月须完成定额任务。如未完成,就以现金补齐,一张姓罪犯因无钱上交被打伤一只眼睛。

  (注:讷河监狱有“老莱监狱”、“黑龙江省老莱劳动改造管教支队”等多个旧称,文中统一写作“讷河监狱”。)

  (来源:信息时报)

   事实+

   监狱民警为何总与罪犯扯不清

  1、在监狱工作中,一些基层一线民警以管理者自居的“特权”思想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为谋取私利的产生打开了缺口。认为自己帮别人办了事,从别人那里得到报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这种交易心理的驱使下,他们将商品交换原则用于所担负的职责中,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画上等号。许多人胆子越变越大,最后是放手大捞,欲罢不能,更有甚者与罪犯及其家属打成一片,不分你我。

  2、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认为别人都这么干,不见得出事,自己不干吃亏,干了也不一定有事;总认为查处的是少数,自己官不大,贪得不多,反腐败很难查到自己这一层;认为行贿和受贿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你给我钱,我给你办事,互惠互利,为了双方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行贿人不会得了好处而出卖自己。

  3、由于监狱自身的性质和工作需要,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单位,许多民警与社会接触不多,只是生活在监狱这个小圈子,大家不是朋友就是同事,甚至有的都是亲戚,即使发现问题后,在调查中也是相互维护,不愿作证,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阻力,间接为监狱民警与罪犯拉扯不清提供了便利与胆量。

  4、监狱大部分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工作环境较差,文化生活匮乏,大多数基层监狱民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禁锢在“三点一线”上,与大墙为伴,与光头为伍,过着“苦行僧”的生活。另外,警力的不足及岗位的特殊性,使得部分民警长期处于一种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时间一长,其身心必然负荷过重,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要么力不从心,要么放任不管,法制不健全导致腐败,是监狱民警与罪犯拉扯不清的诱因。

  5、监督机制弱化,监督力度不够。基层监区只配一名纪检干部,作用实在微乎其微,一是不愿监督,二是不知如何监督,有的在履行监督职能中存在同情,妥协和不作为心理,总认为民警辛苦,承受巨大压力和风险,难免出差错,情有可原,千方百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上不报,对下不查,怕受到责任追究而影响单位工作和个人政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包庇了下属违法违纪。(腾讯新闻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