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黄家光案负责?海南省高院披露案情始末

10.12.2014  10:36

      原标题:黄家光案,迟到14年的改判背后

      2014年9月29日,黄家光被当庭宣判无罪,激动落泪。(资料照片)

      无罪释放后,黄家光回到久违的家中。(资料照片)

      案件回放

      1994年7月5日,琼山市东山镇(现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两村的村民因琐事结怨,双方发生扭打,其中一方甚至动用了刺刀、棍棒、锄头等工具。

      最终,这场冲突导致对方一人重伤,一人死亡。

      而后,新岭冲村村民黄家光被列为犯罪嫌疑人之一,案发两年后的1996年6月,他被收容审查,但在同年11月,他又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时至1998年5月,他再次被刑拘。两年后,他被法院一审认定为本案的主犯之一,获判无期徒刑。海南高院随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然而,时隔14年,本案却被彻底改写。今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获释。

      判决书显示,改判的原因主要有两部分:原判认定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各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存在的矛盾无法排除;有新的证据可证明黄家光未参与作案。

      核心提示

      1994年7月,海南省琼山市东山镇,一起因两村械斗引发的命案,改写了当地村民黄家光的命运。

      黄家光自1996年起就成为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那年他24岁。2000年,经过法院一、二审,他被定为主犯之一,因“故意杀人罪”获判无期徒刑。监狱内外,黄家光和父亲黄举志都走上了漫漫申诉路,直至2014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被宣告无罪,当庭获释。海南高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还明确,将向他支付赔偿金160余万元。

      这些,都已经被媒体广泛报道,但是案件最核心的问题却一直没能得到正面回应,一是从有罪到无罪,为何经历了14年之久?二是黄家光为何会被错判?父子俩的申诉为何不了了之?三是在这起牵涉甚广的案件中,谁该为这起错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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