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黄家光案平反始末:14年坎坷申诉路 口供疑点重重

04.02.2015  18:05

      原标题:本报独家披露黄家光案平反始末

      14年的坎坷申诉路

      经过14年的不断申诉,2014年9月29日,黄家光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人民视觉

      因遭人举报参与一起杀人事件,黄家光在1994年到1998年期间三度被抓。2000年7月11日,他被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同年1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没有公开审理的情况下,维持原判。黄家光锒铛入狱,同时也开启了他14年的漫长申诉路。

      14年后,正义归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2014年9月29日,宣判黄家光无罪,当庭释放。

      一个不愿意减刑的“罪犯”

      1994年7月5日下午,海南省琼山市东山镇(现为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村民黄恒勇、王文童路过新岭冲村时,因之前矛盾,黄恒勇被新岭冲村多人殴打致死,王文童被殴打致重伤。警方将该案立为特大刑事案件,并从1996年开始调查此案。

      1996年3月9日,黄家光第一次被抓,但他坚称自己没有杀人。警方于是拿出一份名单,让黄家光带路进村抓捕。黄家光照做了,这也为以后他的坎坷埋下了伏笔。

      1996年6月19日,黄家光被警方第二次抓捕,半年后的11月21日取保候审。1998年5月1日,因同案犯一口咬定黄家光参与了杀人,警方第三次抓捕黄家光。黄家光这一次改变了说法,承认自己参与杀人。而这次重要口供,竟将黄家光送进了监狱。

      黄家光入狱后,其父黄举志走上了替子申冤的申诉路。从2000年黄家光入狱,到2013年10月8日去世,黄举志这14年来不断向海南省检察院、海南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但均被驳回。而黄家光在监狱里除了不断向外寄信寻求帮助外,他还拒绝劳动改造,甚至拒绝减刑,“如果我接受减刑,岂不就等于我认罪了?”

      10年申诉无果,黄家光绝望了。2013年1月,当他在监狱里碰到一名自称来自最高检的领导询问他案情时,黄家光一丝激动的表情也没有,只是木讷地重复:“我没有杀人,我没有罪。”

      这个场景让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长周伟印象非常深刻。他本来是带着联合工作组到海南检查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情况以及老病残犯人的刑事执行情况,但同行的海南省检察院陪同人员告诉他,监狱里有一个“不断申诉还拒绝减刑”的犯人。职业敏感性让周伟一下子对这起案件关注起来。他简单询问了案情,并要求海南省检察院把案卷立即寄给他。

      回京后,周伟仔细翻看了案卷,觉得这起案件可能存在冤错。于是,在2013年1月21日的专项检查报告中,周伟将这起与检查主题毫不相干的案件也写了进去:“发现个别可能存在误判的案件。检查组在检查时,罪犯黄家光向检查组申诉无罪。”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也在相关材料上指出,此案“或有冤情”,并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

      黄家光的案件终于迎来了平反的曙光。但黄家光此时并不知情,他依旧在监狱里麻木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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