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肉检出五氯酚酸钠,琼海一摊位被警告、罚款1000元

19.11.2020  15:27

  11月19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销售的鸭肉检出五氯酚酸钠被处罚。

  8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经营的鸭肉进行现场抽样(样品名称:鸭肉,生产日期/批次:2020-8-26,抽样数量:2.35Kg),检验报告显示,检出该批样品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实测值为5.4μg/kg,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该批次鸭肉由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于8月26日从塔洋先亮批发市场购进,共计8.25kg,进货价7.5元/斤,共销售144元。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未能提供相应的供货单据。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于9月22日根据要求启动召回程序,至公告日期无消费者退货。

  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国家和我省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琼海嘉积王虎光鸡摊警告、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