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尾溪水质污染严重 海口13名干部被问责

01.03.2016  09:31

  2016年2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曝光了海口市鸭尾溪水质污染严重问题,引起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纪委获悉,海口对节目中反映的相互推诿、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干部作风问题,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调查问责处理13人。

  经了解,鸭尾溪水体黑臭有其客观原因,主要是水系自身流动贯通性较差;有184米的过河倒虹管堵塞,导致上游的截污口出现污水溢流;截污不彻底,致使生活污水排入鸭尾溪中等。

  经查,鸭尾溪水体黑臭的主观原因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作风不实,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不力。其中,该市水务局负责实施鸭尾溪过河倒虹管改造项目,工作进展缓慢,以致污水管堵塞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污水持续溢出。对此,该局副局长孙传志作为分管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同时对市水务局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市水务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海口市环卫局将鸭尾溪水上垃圾清理任务外包给海南凯洁环保有限公司,但其作为责任单位,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水面生活垃圾和黑色漂浮物没有及时清理。对此,该局业务处处长刘晓华,该局美兰检查组组长苏开民、副组长柯景安负有直接责任,该局副局长云一鸣作为分管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均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

  美兰区作为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在推动河长责任制落实上与相关领导和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导致河长没有根据区“双创”工作挂点领导的调整而调整;区环卫局对周边环境卫生巡控不力;海甸街道作为属地管理部门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对此,区水务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沈静、区环卫局局长刘娜、海甸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杨柳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均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

  美兰区水务局“三防办”办事员蔡克雄、区环保局科员张建国、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负责人李景球、海甸街道办副主任王君等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没有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态度不热情,存在生冷硬的现象,均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记者李佳飞 通讯员张云)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