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将建指导性案例数据库 为审判定“标尺”

08.12.2014  04:32

  为避免司法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判、司法质量不稳定、司法公正受影响等现象,12月7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近日主持召开指导性案例选编工作部署会,先后听取了民事、行政、执行等部门主要领导和高院各主管副院长关于指导性案例选编工作进展的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董治良院长表示,结合当前海南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条件,为避免司法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判、司法质量不稳定、司法公正受影响等现象,保证海南审判质量和司法尺度的统一,更好地维护司法公信,提升全省法院的审判水平,使得司法审判的公平性、公正性更容易得到社会的了解和理解。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建立案例指导制度。

  海南高院将根据全省法院审理案件的类型,筛选出具有独特价值的案例编印成册,下发全省法院法官,并建立指导性案例数据库,方便查询,充分发挥这些案例独特的启示、指引、示范和规范功能,为全省法官提供裁判案件的参照系。建立海南法院自己的案例指导制度,是一种规范,一种权威,更是对法官的一种保护,是为了降低判错案、瑕疵案的机率,减少法官受惩戒的可能。

  董治良介绍,从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刑事一审案件统计数据来看,现有451个刑事案件罪名中,适用量刑规范化改革的15个罪名、职务犯罪的12个罪名和交通肇事共28个罪名的案件量,占全省法院刑事案件总数的97%以上。此次选编的案例就围绕这28个罪名进行。只要指导性案例涵括了28个罪名,每个罪名筛选出1至2个案例编辑入册,则90%以上刑事案件审理裁判就有了参照系,裁判规则和裁判标准基本统一,就能够避免同案不同判、司法尺度不统一的现象。以此类推,相应选编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案件指导性案例,则全省法院80%以上案件审判质量就有了保证。因此,此次案例指导编印的总体框架可分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大篇,及知识产权、海事审判、国家赔偿和铁路运输审判四个单列篇,其中知识产权、海事审判、国家赔偿为指导性案例,铁路运输审判为参考性案例。

  案例的选编方法:一是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我省精品案例;二是三年来入选海南高院《精品案例选》、《优秀裁判文书》的案例;三是经海南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且时间证明无改判、无再审、无投诉的案例。

  董治良强调,各分管副院长带领编纂小组要在完成今年审判任务的同时加班加点,确保按时完成。要建立案例数据库,使案例指导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选编的案例裁判正确。要切实体现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经得住实践的考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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