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上半年高速路发生事故致43人死亡

21.07.2019  13:00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现象,7月起,海南交警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专项整治。截至7月15日,全省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上高速等违法行为74起。其中,行人上高速49起,非机动车上高速21起,摩托车上高速4起。

   2019年1月1日到6月底,海南省高速公路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55起,死亡43人,受伤81人。 其中,涉及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行人等违法上高速公路引发事故的11起,死亡9人,受伤5人。

  为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省交警总队公布一批近期发生的高速公路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步行上高速被撞,行人负主责:2月18日17时01分许,何某驾驶甘A65F--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由三亚市往海口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环岛高速公路583公里150米路段处时,遇行人林某在其前方横穿高速公路,由于刹车不及撞上林某,造成林某当场死亡。

  林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相对何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较重。因此,该起事故中,林某负主要责任,何某负次要责任。

  驾驶摩托车上高速逆行被撞伤负全责:2019年1月5日19时40分许,李某驾驶琼D6EF71号两轮摩托车在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上从东方市往乐东尖峰镇方向逆向行驶,与对向唐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唐某无违法行为,李某承担事故全责,唐某无事故责任。

  (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叶芮希通讯员 孔建)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