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高速一货车起火,车上部分货物被烧着冒起浓烟……

07.01.2021  12:42

  1月5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管员与热心群众快速处置1起高速公路货车货物起火火情,有效避免群众财产损失,收获满满谢意。

  1月5日14点50分,交警崖州大队飞鹭中队中队长阮志刚带领路管员洪德友、林芬、钟明勤正在225国道渔港互通执勤时,发现高速公路上有火情,当即驾驶警车赶到现场,将情况上报交警指挥中心,拨打119电话。

  现场中,小货车司机及搬货人员已将货物搬下慢车道,部分货物已被烧着冒起浓烟。见状,路管员立即分工协作,林芬负责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洪德友负责引导分流车辆,快速恢复道路交通,同时迅速将完好的货物搬移至应急车道上,对着火物件进行隔离,不让火势继续蔓延,减少过火面积,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途经该路段的车辆辽AW***4驾驶人见状也热心协助交警路管员灭火,整个火情从发现到扑灭仅用时15分钟。由于处置及时,所幸未造成重大损失。

  经了解,小货车司机拉载价值约1万元的家具,途经该路段时,后方车辆司机告知其车内物件冒烟,小货车司机便停车将货物搬下车。

  随后,小货车司机对交警路管员和热心群众的及时帮助化险为夷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