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取消7项高考加分项目 5项全国2项省内自定

02.04.2015  11:45

      原标题:我省取消7项高考加分项目

      6项全国性4项省定加分项目保留

      省级体育特长生和二女结扎户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省教育厅于4月1日发布信息称,《海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2015年3月10日经教育部同意备案。一共有哪些高考加分项目被取消?具备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可通过哪些渠道圆梦?省考试局领导进行了详细解读。□南国都市报记者许欣

      取消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据介绍,我省对原有的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规范。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5项全国性鼓励类的加分项目,分别是: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省级优秀学生和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5项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学生,在其毕业年度参加高考时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5分投档。此后获得的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省考试局负责人称,取消上述加分项目后,将继续通过其他方式鼓励和体现学生兴趣特长发展,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每一个中学生积极参加日常校园“阳光体育”、艺术、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二是考生的体育、艺术、学科等特长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三是鼓励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校艺术团,或报考相关体育、艺术专业。四是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2015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及53所高校艺术团仍进行招生。教育部将制定相关招生管理办法。

      保留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目前,我省保留6项全国性扶持类的高考加分项目,分别是:

      (1)保留“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2)保留“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增加20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3)保留“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4)保留“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10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5)保留“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6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6)保留“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6分投档”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取消2项本省自定加分项目

      以下本省自定的高考加分项目被取消:一是取消了“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不含少年赛)获个人单项前三名的队员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并同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比赛成绩标准的应届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增加5分投档”的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学生,在其毕业年度参加高考时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5分投档。此后获得的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二是取消了“农村人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增加5分投档”高考加分项目中的“二女结扎户考生”的加分资格。以上取消项目从2015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