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骑电动车记得戴头盔!违规将处罚

01.07.2018  17:12

  记者6月30日在龙昆南南大桥下看到,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人数接近半数。据悉海口市将开展电动车规范行驶,对不戴头盔的市民将顶格处罚。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51条第1款的规定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40元罚款。自2018年7月1日起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查处、顶格处罚。目前,活动以宣传教育为主,被查处的驾驶员只要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承认错误后集满20个赞就可放行。

  南国都市报记者汪承贤 摄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