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遇前男友与人约会 驾车怒撞5人获刑10年

08.10.2015  15:24

  80后女孩季某与男友谈了9年恋爱,最终,因男方家人反对而分手。一次,她在浙江龙泉的闹市区遇男友与人约会,遂上前理论,与男方及其母亲发生激烈争吵后驾车冲撞,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8日,记者获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龙泉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宣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季某有期徒刑10年。

  季某现年30岁,是龙泉某广告公司的一名职员。

  2005年,季某与陈某某开启了一段长达9年的马拉松式恋爱。不过,因为陈某某家人的长期反对,2014年,陈某某提出了分手,但季某未同意,两人依然藕断丝连。季某对这段感情念念不忘,依然期望着有一天幸运能来敲门。可是,她等来的是男友另觅良缘。

  2014年11月2日晚上8时许,季某在龙泉市凤起路与中山路路口附近开车经过,看到陈某某居然与一名女子牵手,举止亲密。季某马上下车质问陈某某,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陈某某母亲周某某与亲戚潘某某闻讯赶来,周某某拦截季某轿车,并殴打辱骂季某,两人发生踢打。陈某某将两人拉开后,季某开车离开,随后双方往相反的方向散去。

  车子开出没多久,季某想到自己坚守多年的恋情会是如此收场,季某的母亲又多次辱骂羞辱自己,顿时心生怨恨。随即调头,朝陈某某一行方向驶去。当车辆行驶到龙泉“风味小吃”店路段时,发现了路边行走的陈某某母子,遂加大油门驾车将两人撞飞。同时,1名等客的黄包车车主、2家小吃摊位老板也被连累撞伤,并撞到7辆电动车和一辆宝马车。

  事故发生后,群众当场报警,季某留在原地等候,随即被公安机关带往调查。

  经鉴定,事故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1人轻微伤。被损坏的汽车、电瓶车物品损毁价值达2万余元。事后,季某及其家人积极与受害人协商经济赔偿,取得部分受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季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多人受伤和财产损失,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犯罪事实、性质,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获得大部分被害人谅解以及陈某某、周某某在案件起因上所负责任等,遂从轻作出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