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驾校下月起须与学员签合同 否则不得审批结业

10.12.2015  20:21

      原标题:海南驾校下月起须与学员签合同否则不得审批结业

      不少市民在报名学驾照时,往往事先都未与驾校签订合同,当发生矛盾纠纷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无据可依而费尽周折。这一状况今后可有效避免。省道路运输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与报名参加驾驶培训的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以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维护驾校、学员的合法权益。

      “凡是驾校未与学员签订合同的,一律不得办理学员科目结业审批。”该局负责人重申。

      该负责人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经济实体,担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应通过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的方式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运管部门应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监督管理。

      该局明确要求,培训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培训模式、培训价格、退学处理和违约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驾校向属地运管部门申请办理学员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结业审批时,除提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等审核材料外,同时需提交一份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的培训合同(复印件),以及填报培训合同汇总表,一同报送运管部门审核,驾校未与学员签订合同的,一律不得办理学员科目结业审批。

      该局要求各驾校要提高学驾透明度,所有学驾收费标准、收费服务项目、教练员、教练场地情况,以及服务承诺制度等必须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对外公示,以便学员自主选择,收费标准必须报送属地运管部门(驾培办)备案。同时,各运管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驾校的监督检查,对外公示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方便学员举报、投诉。一经发现查实驾校有违规经营行为的,须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