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07.12.2015  09:32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我校3301教室举办第二届“国家宪法日”模拟法庭。马克思主义学院宁波院长,师新华辅导员,文江玲老师,特邀嘉宾杨尾莉老师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模拟法庭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演员对案件进行了简单回顾:这是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王东和李强均为大学生,因没钱上网,心生邪念,预谋犯罪,主观抢劫,客观实施抢劫,并在抢劫过程中将被害人陈刚打伤。被害人陈刚头部损伤,已确诊为轻微伤。两名被告人王东刚满18岁,李强已满16岁未满18岁,两人抢劫金额为50元。虽然抢劫金额不大,但均触犯了刑法。庭审中,法定代理人对两人的犯罪表示痛心,站在监护人的角度,对两人进行了劝说,两名被告人做被告陈述时,称当时图一时刺激,悔不当初。因是模拟法庭,审判长宣读判决,判被告人王东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强因未成年减刑,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因本案涉及未成年人,法官对其进行法庭教育。在法庭教育中,法官提醒年轻人应知法、懂法、守法,有法律意识,不要沉迷网络,防微杜渐,养成好习惯,不要触犯法律。

审判长宣布休庭后,文江玲老师对刚刚的模拟法庭进行点评。宁波院长表示此次活动旨在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教育,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她期待能有更多人参与此类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并祝愿此类活动越办越好。据了解,模拟法庭是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色活动。

(责任编辑   郭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