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过期饮用纯净水,海口龙华优联零食商店被罚款5万元

18.11.2022  01:22

  11月1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经营超过保质期2个月的饮用纯净水,海口龙华优联零食商店被罚款5万元。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9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到海口龙华优联零食商店(经营场所:海口市龙华区海德路9号现代花园D型1号楼S105房)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海口龙华优联零食商店货架上发现3瓶怡宝饮用纯净水(净含量350毫升,生产日期:20210627,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2个月,上述3瓶超过保质期的怡宝饮用纯净水与其他正常销售的食品放在一块处于待售状态。

  调查结果指出,海口龙华优联零食商店于7月27日开张营业,因疏于管理将上家店留下的上述3瓶怡宝饮用纯净水与其他正常销售的食品(其他品牌小瓶预包装饮用水)一块放在货架上销售,上述3瓶怡宝饮用纯净水已超过保质期2个月。

  据悉,海口龙华优联零食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2个月的饮用纯净水,属于违法行为。11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责令海口龙华优联零食商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海口龙华优联零食商店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3瓶怡宝饮用纯净水、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