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胎被扎餐馆物业踢皮球 海口受害车主上告法院终胜诉

26.05.2014  10:26

      原标题:受害车主终胜诉两被告担70%责任

      《车胎被扎餐馆物业踢皮球》续

      2013年1月3日晚上,海口市民尹先生驱车来到海甸二东路的“朝鲜大冷面”餐馆吃饭,在停车时不料却被地上的一个废弃装置上竖立的螺丝钉扎破了轮胎,而餐馆老板与小区物业管理处均称责任不在他们,1月中旬尹先生将餐馆老板与小区物业管理处告上法庭。经过一年多的僵持,昨日,尹先生告知商报记者,美兰区法院终审判决两位被告将赔偿尹先生70%的损失费,但是他并没有看见被告去法院领取判决书。

      2013年1月3日晚上7时许,尹先生与朋友打算在海甸二东路的“朝族大冷面”餐馆吃饭,在驱车进入停车场的路段时,被一个废弃装置上的螺丝钉扎破了车胎,花费了近千元。尹先生认为餐馆因担负赔偿责任,但是餐馆的老板认为尹先生未能按照规定将车辆停在停车场内,而且扎破轮胎的废弃装置所处的位置不属于餐馆的停车范围,因此餐馆没有责任赔偿尹先生的损失。据了解“朝族大冷面”餐馆是金典雅苑小区一楼的商铺,而这个废弃装置正位于商铺门前的人行广场的边缘位置。金典雅苑的物业管理处负责人林主任表示,这个废弃装置并不属于小区范围,物业管理处也不应该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013年1月中旬,尹先生将餐馆和小区物业告上了美兰区法院,经一审判决结果,金典雅苑小区管理处赔偿30%的损失费,餐馆不承担责任,但是尹先生不满意审判结果,上诉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因证据不足,发回美兰区法院重审。5月22日,他拿到了终审的结果,法院判决两位被告共同赔偿尹先生损失费的70%。但是他并没有看到两位被告到场领取判决书。

      尹先生表示,对这个判决结果比较满意,他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告诉消费者,一定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个别原因放弃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