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药监局:向灾区捐赠食药品保质期须半年以上

22.07.2014  10:55

      原标题:省食药监局通知要求——向灾区捐赠食品药品保质期须半年以上

      超强台风“威马逊”重创我省,台风过后许多救灾物资相继流入灾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并重点加强对救灾食品药品的监管,确保及时有效供应,防范不合格食品药品流入灾区。通知强调,凡向灾区捐赠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保证有效期距失效期6个月以上;必须向受赠区提供产品清单和检查报告,防范不合格食品药品流入灾区。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本文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