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局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工作

10.03.2016  10:00

  近日,陵水县局组织全县31家农贸市场、农业合作社、大型超市、冷冻库经营者以及11个基层食药监所负责人对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全面学习。 

  此次培训依据省局下发的《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琼食药监食通〔2016〕1号)文件要求,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由食品流通监管科室负责,精心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食药监管人员明确掌握并严格履行其依法担负的日常监管职责,确保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和贮存服务提供者知悉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培训结束之后,每个参加培训的经营者都领取到了由陵水县局印发的《摊位销售者必做和禁做清单》、《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必做清单》、《贮存服务提供者贮存食用农产品必做清单》。经营者们表示会合法经营,并认真填写《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备案登记表》上交至监管部门,为以后日常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