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局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分类管理

21.03.2017  13:14

  为更加明确局机关各业务室、稽查大队和乡镇食药监管所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近日,白沙县局经过开会讨论,并根据监管工作实际,于3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文件分别明确了局机关各业务室、政务中心、稽查大队及各乡镇所在行政许可工作、监管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对于行政许可工作。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事项,食品生产的许可事项,食品销售(含批发)许可事项,餐饮单位许可事项共5类。文件对许可工作中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打证、发证等各个许可环节均一一明确了责任主体。 

  对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文件对“四品一械”全部有证监管对象及备案管理监管对象进行细分,对食品冷冻库、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学生小饭桌、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店等不同监管对象分别明确监管、协管、抽检责任单位,明晰横向局机关各业务室、稽查大队间和纵向局机关各业务室、稽查大队、各乡镇所间的责任分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监管关系,有效确保对监管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无责任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