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局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04.07.2018  18:04

  为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全县食药安全基础,根据省食药监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6月19日至28日,保亭县局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食品生产环节方面,重点排查大米、食用植物油、米粉、豆腐、大桶水、肉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重点整治使用发霉变质、含有瘦肉精、兽药残留、含有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或含有重金属等食品原料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清洗消毒机器设备、掺假掺杂等问题。 

  二、食品流通环节方面,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部位,以食品批发企业、婴幼儿辅助食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校园及周边小超市(小卖部)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未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食品经营、聘用无健康证明人员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义务、贮存仓库三防措施不合格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感官性状异常、假冒伪劣等方面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餐饮服务环节方面,突出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散装泡制药酒的餐饮店、工地食堂、集体聚餐、旅游餐饮单位和网络订餐平台,重点排查整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许可情况、环境卫生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管理抽离落实情况、食品留样、食品原料贮存情况等方面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药品药械保化方面,重点排查整治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经营未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营未注册特殊用途化妆品、经营假冒他人名义生产的化妆品、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化妆品、未落实化妆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等方面的药品、化妆品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婴幼儿辅助食品经营单位、化妆品经营单位等共计364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改正通知书共21份,立案查处5宗,有效震慑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排查整治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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