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检测中心获批成为我省食品复检机构

27.10.2016  08:10

  日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共同公布第三批食品复检机构名录(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34号公告),省食检中心名列其中,是本次公告中海南省唯一获批的食品检测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的规定,当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并由监管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因此,国家对复检机构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 

  省食检中心自2014年8月成立以来,不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承担国家、省级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任务,全力配合省局开展二十余个品种、几十轮次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博鳌年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检验任务,特别是在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及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利用技术和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打造出了一支人员素质高、起点高、技术过硬、操作规范娴熟的检验检测队伍。在截止目前省食检中心报名参加的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51项能力验证中,除9项在评价中外,其余42项全部取得满意的结果,满意率100%。 

  此次省食检中心获批食品复检机构,标志着我省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将为下一步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