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应有的“政绩观”

14.07.2015  18:43
  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一把标尺,亦是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施政中的具体体现。政绩观的正确与否,

  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一把标尺,亦是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施政中的具体体现。政绩观的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到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亡,关系到执政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

  当前,那些急功近利的领导干部,仍然在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诸如“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抓一项工作,推一套创新”等做法屡见不鲜,缺乏理性的传承和取舍,甚至为吸引上级“眼球”,搞一些脱离实际的盲目“创新”。个人可能从中“得利”了,却让地方劳民伤财,屡受群众诟病。

  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这个核心,不断增强以民为本的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宗旨教育,筑牢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基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通过科学分析,制定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套路”,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编者

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事业、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些重要论述,对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新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努力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意识体现工作态度,影响工作成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不抓党建工作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一方面,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将管党治党作为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责、当然之责、首要之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实行严格的管党治党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在干部考核中体现“党建导向”,让抓好党建的干部脱颖而出;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考核首先看其抓党建的实效,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管好干部队伍。习近平同志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好、管理好干部队伍。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标准”,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选拔任用、培养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改变对干部只用不管、重用轻管的现象,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既善于用好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干部,又敢于调整能力不强、作风不实的干部;既注意考核干部工作成效,又注意了解干部思想心理,从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尤其是要完善干部经常性管理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干部犯大错误、堕入腐败深渊,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损害。

  重视领导带头。实践表明,抓住领导带头这个关键,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解决问题就能势如破竹,改进工作就能立竿见影。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必须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切实遵守党规党纪,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勇于校正实践中的偏差,矢志不渝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以实际行动为抓好党建作贡献。尤其是党委一把手和负责党建工作的领导干部更要履职尽责,旗帜鲜明抓党建,倾心竭力管党务,努力在党建上多出政绩。(任振鹤)

  ——摘自《人民日报

树立正确政绩观 必须坚决反“四风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关键在于落实》一文中指出:政绩,就是为政之绩,即为政的成绩、功绩、实绩。而政绩观则是指领导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对干部如何从政、如何施政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领导干部中的根本体现。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决反对“四风”。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这一重要论述抓住了产生“四风”问题的源头和要害,为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指明了方向。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政绩观出现问题,说到底与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牢固有关。矫正扭曲的价值观念,前提在于认识水平的提高,在于思想理念的自觉。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为政绩观纠偏正位提供重要契机,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过程中,密切联系思想实际,积极改造主观世界,深刻剖析检查政绩观错位的思想根源与现实危害,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强化思想信念,增强群众观点,筑牢抵御“四风”的思想防线。其次,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追求一切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最终指向所在,要针对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民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反“四风”的效果体现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体现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求实效上,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落到实处,用实实在在的成绩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强化工作“落实力”。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就告诉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的政绩观要靠工作来体现,靠落实来保证,因为真正的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抓落实,既是工作方法问题,也是工作能力问题,更是工作作风问题,落实抓得越彻底,工作成效就越大,政绩就越突出。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任务艰巨,矛盾错综复杂,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用改革的办法、市场的观念解决新问题;要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把握好工作推进的“底线”,善于用法律的手段、法治的办法解决各种复杂问题。好的思路、好的方案、好的措施要付诸行动、取得成效,就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落实机制。要完善抓落实的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合力攻坚。要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决策一旦出台,制度一旦制定,就要一个声音传下去,一个调子喊出去,一个标准执行到底,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推进重点工作中撞击班子,在经济发展的主战场上考验干部、使用干部。特别是对那些长期在困难大、矛盾多、任务重、条件艰苦的地方默默无闻干事创业、具有“潜绩”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委以重任;对那些热衷于“显绩”、自吹自擂、搞虚假政绩、跑关系、找门路,群众不认可甚至反对的干部,要坚决将其从领导岗位上换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踏踏实实工作,兢兢业业为民,勤勤恳恳奉献。

  ——摘自《吉林日报

以百姓为秤 称为政之重

  长期以来,在执政用权的实践中,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常有部分执柄用权者,政绩观偏差、谋事不实,搞花拳绣腿,上形象工程,只求好看,不管实用,最终导致事与愿违、为人诟病,民怨沸腾、骂声四起,结果劳民伤财、害民不利己,凡此种种,不胜枚举。长此以往,对执政不利,对百姓有愧,对我党有损。

  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执政的理念,秉承“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的价值追求,以百姓心为心,善用民意,倾听民声,把百姓赞同不赞同、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我们“济世安民”的权衡器、指向标、领航灯。

  以“严实”为基准,对作风建设下手。政策的好与坏,贯彻的虚与实,百姓的“哭与笑”,归根结底,与作风严不严、谋事实不实密不可分,休戚相关。因此,要使政策人见人笑,杜绝政策无人叫好,就必须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下大力气巩固、延展、深化作风建设,聚精会神弘扬“严实”精神,对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下狠手、用重拳,把“严实”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久久为功、持续用劲,使“严实”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固化于制。为好政策扎根,使坏政策遁形。

  以“四有”为内核,对理想信念发力。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理想信念就是制定政策、落实政策的基础,是政策走向的终极价值、行动指南、动力源泉。有了“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有了“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才能在发展经济上务实,在保障民生上惠民,在维护稳定上安民,在促进国家长治久安为民。所以,要想使政策落地开花结善果,就须以“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为内核,始终对党忠诚,时时为民服务,处处牢记责任,刻刻胸怀戒律。善学笃行、内外兼修,打牢理想信念之基,建设坚强堡垒,为制定好政策、落实有力度增添动力,保驾护航。

  以“考核”为导向,对政绩追求用劲。政绩考核是谋事创业的指挥棒、风向标,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指南针”。只要抓住了“考核”这个“牛鼻子”,对政绩追求用劲,牵动政策走向偏差的这头“犟牛”就易如反掌。因而,在为政用权、施政惠民的过程中,各级应善于使巧劲、用巧力,狠抓政绩考核。一方面,以“民需”为导向,详细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一方面,以制度为约束,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之标准,多让民众来评判、打分,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以制度的刚性执行,换取好政策的出台,促使好政策的落实。使百姓大声笑、得实惠。

  以“监督”为抓手,对民意诉求上心。俗话说:“春江水暖鸭先知。”人民群众是好政策的受益者,也是坏政策的受害者。因此,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是检验我们工作的重要标准,是政策好坏优劣的“试金石”。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要虚怀若谷、学水向下,对民意诉求上心,多发动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深入基层、亲近民众,调研问计,倾听民意。让群众做政策制定的参与者,让百姓成为政策落实的监督者,以此为抓手、为追求、为习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政策贴民心、顺民意、遂人愿。

  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在治国为政、谋事用权的实践中,赋予百姓更多话语权,以民意为重,以民愿为秤,打牢“民之所愿,政之所向”的根基,实现“以百姓为秤,称为政之重”的宏愿,让百姓的笑容绽放成永恒。(任赞伟)

  ——摘自《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