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此轮简政放权的深意

16.09.2014  13:09

  经过梳理不难发现,今年以来简政放权主要从向市场放权、向社会移权、向下放权、对政府职能进行精简4个层面展开。此轮简政放权的同时,特别注重强化监督,力图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悖论

  李克强总理日前在出席达沃斯论坛时,向各国嘉宾重点介绍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政府带头自我革命”,通过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潜能和发展动力的情况,获得世界舆论广泛好评。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先手棋”,其目的就是通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权力,优化行政层级环节,改变权力过于宽泛、过分集中的局面,进而转变政府职能。认清此轮简政放权改革的出发点、实施路径和目标所在,特别是与以往改革之间的区别,有利于更好地加以全面推进。

  从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看,今天的简政放权不是孤立事件。上世纪80年代的简政放权,把提高经济效率、克服经济短缺作为出发点,冲破计划藩篱,改变了集中经营、统一分配的管理方式。在随后90年代和新世纪以来的改革进程中,简政放权的深度和广度达到更高层次,但也一直难以走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几十年的简政放权历程给我们深深启示:我们以计划经济为起点,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不断调试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每当政府自我革命比较到位,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就能够得到极大迸发。

  梳理今年以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难发现,简政放权的对象主要从以下4个层面展开。

  一是向市场放权。减掉影响市场竞争的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把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解决。但市场并不能对经济调节起完全作用,所以还要实施科学的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消除市场失灵。

  二是向社会移权。彻底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管制,借用社会力量促进改革,建立规则认同感,让社会力量分担那些本不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政府职能转变仅仅依靠政府部门“自我革命”是不够的,还需要公众参与进来。今年以来,针对科研、教育和医疗等社会领域,国务院都列出了具体的取消和下放审批权的数目清单;国务院督查还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都体现出政府在管理方式上,希望借助外部力量帮助政府找症结,并对症下药。

  三是向下放权。在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前提下,向地方政府下放部分经济领域审批权限,给地方更多自主施展本领的空间,发挥地方的首创精神。上半年,我国在10个省市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此举被视为推进地方政府举债阳光化、市场化的重要探索。

  四是对政府职能进行精简。在未触动人员职位的情况下,设置“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底线,从编制、审批、财政等源头上把政府的活动管住,倒逼政府内部发生积极变化。今年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无不透出简政的意图。

  此轮简政放权的同时,特别注重强化监督,力图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悖论,防止改革遭遇阻力而走回头路。尤其是注意处理好职能下放与职能加强的关系,并在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研究和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中,为群众提供更多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

  总体看,此轮的简政放权关注点并非仅放在“精简”本身,而是表现在政府下放和外移某些职能权力;不是简单停留在收权与放权的层面,而是经济领域更多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社会领域让民间力量发挥更大作用,解决好政府对市场及社会领域干涉过多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