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08.02.2016  11:41

      原标题:关于海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海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为财政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财政运行状况总体较好。

      (一)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来自海南省的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0亿元,增长7.3%。其中中央级收入382.3亿元,增长5.0%;地方级收入627.7亿元,同口径增长8.7%(按中央规定,2015年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列政府性基金,2014年决算数按此口径调整)。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35.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7%;债务收入164.8亿元(其中新增债55亿元,置换债109.8亿元);中央补助等转移性收入74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85.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1.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增长10.6%;债务还本支出110.9亿元;上解中央等转移性支出132.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50.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0.7%,比上年增长4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2%。其中,资本性支出1.1亿元,费用性支出0.4亿元,其他支出1.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亿元。

      2.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7.0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5%,增长9.2%;债务收入164.8亿元;中央补助等转移性收入632.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00.7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政策和范围与年初预计不同,年初预留12亿元未能支出),增长13.8%;债务还本支出14.3亿元;补助市县等转移性支出661.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6.3亿元。

      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80.2亿元,增长10.3%。其中,税收返还12.0亿元,增长0.9%;一般性转移支付296.6亿元,增长32.4%,占全部转移支付的63.3%,高于国务院规定的60%,比2014年提高10.4个百分点;专项转移支付171.6亿元,占全部转移支付的35.7%,下降13.9%。

      省本级年初安排预备费9亿元。经省政府批准,全年共动用6.2亿元(其中0.2亿元用于高级法院系统提供司法救助,6亿元统筹调整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结余2.8亿元全部收回用于安排2016年预算支出。

      (二)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坚持民生优先,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5.主动适应新常态,力推财政改革新举措

      (三)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对预决算的决议

      2.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

      3.认真落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科学合理编制好2016年预算十分重要。

      (一)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转换增长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支持脱贫攻坚和就业创业,保障基本民生,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让人民实现更多获得感;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厉行节约、防控风险,提高预算透明度和公平性,为实现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6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二是“审慎稳妥”预测收入,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三是厉行节约、未雨绸缪,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各类新增支出,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十件民生实事等基本民生支出以及省委、省政府明确必保的重点项目。四是转变资金投入方式,积极采取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减少财政无偿补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扶贫投入,积极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省本级预算编制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零增长;对省本级预算单位一般性项目支出统一压减10%。在此基础上,按照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存量资金规模及绩效评价情况再次考核压缩。二是充分利用我省会计集中核算的体制优势,将省本级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结余结转两年以上应交回国库资金3.5亿元优先统筹用于安排2016年项目预算。三是继续编制2016年省本级补充预算15.3亿元。

      (二)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

      2016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8%,达682.8亿元;2016年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8%,达228.9亿元。

      1.2016年全省预算安排

      2016年,来自海南省的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4.2亿元,增长6.9%。其中,中央级收入401.4亿元,增长5%;地方级收入682.8亿元,增长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10.8亿元,增长1.4%。其中,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2.8亿元;债务收入117.1亿元(2016年第一批一般置换债券);转移性收入710.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61.3亿元,其中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5.9亿元,增长8.1%;债务还本支出122.8亿元;转移性支出52.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49.5亿元。

      2.2016年省本级预算安排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55.5亿元,下降0.7%。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9亿元,增长8%;债务收入117.1亿元;转移性收入609.5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52.1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1亿元,增长10.5%;债务还本支出32.4亿元;转移性支出57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4亿元。

      (三)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情况

      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564.9亿元,增长13.6%(与2015年预算数对比,下同)。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9亿元,中央财力性补助收入251.1亿元,市县财力性上解收入36.1亿元,调入资金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上年净结余0.8亿元。

      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564.6亿元,其中省本级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预留支出310.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43.1亿元,专项补助市县67.6亿元),增长11.7%;债务还本支出5.5亿元;财力性补助市县支出246.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净结余0.3亿元。

      (四)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1亿元(其中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中安排242.9亿元,中央专项补助中安排95.8亿元,中央专项结转中安排4.4亿元),增长10.5%。其中,安排预备费12亿元,增长33.3%,占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52.1亿元的1.3%。

      201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市县支出484亿元,增长0.6%。其中,省对市县返还性支出12.3亿元,增长2.6%;一般性转移支付310.5亿元,增长4.7%,占转移支付的65.8%;专项转移支付161.3亿元,下降6.5%,占转移支付的34.2%。

      (五)补充预算安排情况

      为了解决项目预算支出进度慢的问题,省本级从2014年开始试编补充预算,即按一定比例增加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把有一定前期准备工作、资金是否能花出去不确定的项目编入补充预算。补充预算与正式预算一并报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与正式预算具有同等效力。补充预算项目在年度执行中具备拨款条件时,通过预拨资金予以保障项目实施,年底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指标冲抵或列入下年度预算。从近两年实践情况来看,补充预算效果明显。2016年继续适度编制补充预算,安排红岭灌区、特色产业小镇、农村危房改造以及海南省互联网+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等41个项目共计15.3亿元。

      (六)民生支出以及十件民生实事预算安排

      1.民生支出安排情况。

      2.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预算安排。

      (七)十二个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预算安排

      1.支持十二个重点产业预算安排。

      2.重点项目预算安排。

      (八)其他情况说明

      (九)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及2016年1月省本级预算支出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16年转移支付指标414.2亿元。为提高市县预算编制完整性和到位率,省财政提前下达市县2016年转移支付指标257.3亿元。另外,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2016年1月20日,省财政下达2016年预算指标110.1亿元。其中,下达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指标86.9亿元,根据单位申请下达部门项目支出指标16.9亿元,下达上年结转预算指标6.3亿元。下达指标中实际支出5.4亿元。

      三、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二)抓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

      (三)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

      (四)加强财政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