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消费者放弃购车要求退还2万元“预付款”遭拒

13.10.2015  16:51

      原标题:消费者放弃购车要求退还2万元“预付款”遭拒

      张先生交款时与4S店明确所交款项为“预付款”而非定金

        经汽车4S店销售员“热情”推介,本来犹豫不决的消费者张先生向海口一家4S店交了2万元购车预付款,后因工作需要要去内地工作,张先生决定放弃购买该车,但要求退还2万元预付款时遭拒。10月13日上午,海口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工作人员根据张先生投诉,召集商家和消费者进行了调解。

      经销售员“热情”游说消费者交了2万元预付款

      张先生是洋浦一家企业的员工。去年4月份前后,他和朋友一起来到海口琼山大道的海南福德汽车4S店看车,想选择一款汽车代步,期间,看中了一款珍珠白2.0T豪华型新蒙迪欧汽车。

      “虽然我很喜欢那辆车,但并没有下定决心去买,毕竟那款车要25万多块钱,我一下子也拿不出。”张先生说,虽然看到了喜欢的车,但到底买不买他却是犹豫不决。当时汽车销售员王某研再三游说,劝他说如果喜欢可先交一部分定金。

      “王某研看到我对那款车很感兴趣,就向我极力推荐,反复劝说我交一部分定金。”考虑以万一出现变故,张先生先称他拒绝了销售人员的“好意”。不过,王某研称把合同中的“定金”改成“预付款”,如果日后张先生最终不买该车,所交的“预付款”可以全额退还。

      听到对方如此表态,张先生于2014年4月13日,通过刷卡方式,向海南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了2万元的“预付款”。

      工商人员召集双方调解

      因工作调动消费者决定放弃购车要求退款遭拒

      “交了钱之后,王某研给我打过一次电话问我要不要准备车,我告诉他先不用,以我电话通知为准。”10月13日上午,张先生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去年年底,他接到公司调动通知,安排他今年年底到河南工作,在此情况下,他决定放弃购买之前看中的汽车。

      张先生打电话给当时的汽车销售同王某研时得知,对方已经辞职,与张先生的对接转由公司一名翁姓销售员负责。当张先生找到翁某要求退款时遭到拒绝,后对方又称最多可以退1.5万元。张先生不满意,打电话向福特汽车厂家反映情况。

      “翁某知道我向厂家反映情况认为我是告他,就说只能退1万了,后来又说一分钱不退。”张先生称,他和朋友一起曾多次找到4S店协商,结果对方从愿意退1.5万元,到最后干脆不愿意退款,令他非常气愤。于是,他向海南工商12315进行了投诉。

      工商人员介入调查

      工商调解:4S店工作人员承诺给消费者满意答复

      10月13日上午,海口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工作人员,赶到海口琼山大道的海南福德汽车4S店,召集4S店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张先生了解情况。

      福德汽车4S店工作人员翁某称,购车合同中将“定金”改为“预付款”是销售员王某研的个人行为,合同涂改是无效的,之后又改口称合同约定了乙方(消费者)如果违约定金就不能退。张先生当场出示了交款收据,收据上也表明他交的2万元钱是“预付款”而非定金。

      工商人员经过耐心协调,认为消费者并无明显过错,建议4S店及时退款。翁某最后表示,他会向公司领导如实反映情况,14日下午4点之前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

      工商人员最后表示,消费者不在海口工作,往返海口不方便,目前,投诉内容已经清楚,可以不用亲自到现场。工商部门下一步会积极调解,力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