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关于举办2016海南省“最美家庭”颁奖典礼的通知

26.08.2016  04:31

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洋浦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省教育工会女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及“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和好家风建设,根据全国妇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自今年2月以来,海南省妇联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寻找海南“最美家庭”活动。经过群众自荐互荐、层层推选、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产生了10户海南省“最美家庭”标兵户和100户海南省“最美家庭”。

  为学习宣传先进、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妇联决定举办2016海南省“最美家庭”颁奖典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12日晚上19:30—21:00

  地点:海南广播电视总台1000平米演播厅(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1号演播楼1楼)

  二、出席人员

  (一)各市县妇联主席或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1名;各市县妇联推荐的“最美家庭”代表1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洋浦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省教育工会女工委、省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和家庭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20户2016海南省“最美家庭”标兵户候选家庭代表(每户选派1名家庭成员,由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参会,名单见附件3)。

  (四)海口地区家庭代表30名(由海口市妇联负责组织)。

  (五)省妇联机关干部职工、“妇女之家”工作人员。

  三、有关事宜

  (一)会议报到:海口市以外参会人员请于9月12日上午9:00—11:30到新奥斯罗克酒店(海口市海秀东路12号)报到;海口地区参会人员请于9月12日19:20前自行到海南广播电视总台1000平米演播厅报到。

  (二)颁奖彩排:9月12日下午部分获奖家庭代表将参加彩排(具体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少数民族家庭代表请着民族服装。

  (三)乘车安排:住会代表请于9月12日18:00在酒店大堂集中乘车前往会场。所有参会人员请于9月12日19:30前入场完毕。

  (四)参会期间,海口市以外单位限住会1名司机,“最美家庭”代表每户限住会1人,其他随行人员不安排住会。

  (五)请各市县、各单位于9月2日前,将参会回执(包括“最美家庭”代表)报省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简艺、肖蕙洁、吴婷

  联系电话:65200921、65336571

  传真:652009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市县妇联参会名额明细表

      2.省直机关相关单位参会名额明细表

      3. 2016年海南省“最美家庭”标兵候选户(20户)

      4. 2016年海南省“最美家庭”颁奖晚会参会回执

  

海南省妇联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