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年底全面颁发新不动产登记证书 统一窗口办理

01.03.2015  12:07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今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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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按照国家部署,目前我省已在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加挂省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完成了省级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的明确。我省各市县层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立、职责的整合工作已经启动,力争今年底颁发新证书。此外,条例的实施引起社会对二手房市场的关注,记者从海口市住建部门了解到,近期海口的二手房房源虽有所增加,但并未出现大量抛售现象,且二手房成交与之前相比,也并没有太大变化。

      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

      省国土厅地籍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从正式实施到全面落实到位会有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下一步,按照国家的部署,我省将主要做好七方面的工作,包括年内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整理原来保存在有关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并进行数字化和监理数据库,今年底前移交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确保已经颁发的证书继续有效;梳理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等。

      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按照“属地登记”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但目前我省各市县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还未确定。“窗口放在各市县的政务中心还是国土部门,将由各市县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决定,力争在今年底前把这些准备工作都做好,可以给有登记需要的进行办理。”省国土厅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关于个人或企业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目前也不得而知。省国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国家出台的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来作出规定。

      与房价、反腐没有直接联系

      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做出了明确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省国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将针对不动产的查询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因此不动产信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随意查询。

      省国土厅地籍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与房价、税收、反腐及小产权房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至于今后对这些方面会造成怎样的影响,目前难以评判。

      我省二手房未现大量抛售现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内一些城市出现二手房抛售现象,记者了解,近期海口和三亚的二手房源都明显比前两个月有所增加,但从住建部门了解到,近几个月二手房成交与之前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海南省房地产销售代理行业协会会长王昭解释,冬季一直以来都是我省楼市的销售旺季,特别是春节前后,来海南岛度假外地人居多,因此各房产网站上的房源也自然有所增长。

      王昭认为,目前我省楼市价格平稳,没有因为不动产条例的实施而出现明显的波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对于房价的影响也很有限,毕竟供求关系和地段、配套等,仍是决定房价更为重要的因素。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直接影响到楼市,也不会使大量房源进入市场。期待不动产登记会让房价大幅回落并不现实,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并非以打压房价为目的。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对房价的影响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因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只是以它为基础的房产税、遗产税会影响,而且如果从3月开始登记,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但会有一部分人会再次观望。”王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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