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4项重点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登

16.04.2020  10:01

  4月15日下午,海南省4项重点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应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怀海、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陈雷分别围绕着《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4项重点人才政策和相关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等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给予“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最高3000万元建设资助

  记者:省委省政府出台《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有哪些考虑和支持举措?

   陈雷: 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强人才团队建设、出台专项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快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此前海南出台过支持引进科技创新团队、服务保障总部企业的相关政策,但没有专门针对各类人才团队建设制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此次出台的《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就是立足海南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对各种类型的人才团队给予支持,目的就是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各类用人单位聚焦打造千亿级产业、解决“卡脖子”难题等需要,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急需紧缺人才团队、国际化人才团队,挖掘培养具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本土人才团队,通过重点培育、重点支持、重点建设,助力人才团队做大做强,以人才团队服务、支撑、引领重点产业发展,形成产业与人才同频共振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主要是通过开展“海南省人才团队”认定和“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评选的方式激励支持人才团队建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支持:一是普惠的创新创业支持,比如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项目,优先申报科研经费,优先推荐申请海南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申请人才信用贷款等;二是全面的服务保障待遇,比如团队人才可以选择在海南任一城市落户,子女申请转学到我省就读高中按等级相当原则协调安排等;三是重点的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评选的“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给予1000万元—3000万元建设资助,通过绩效考核的还可延长一个周期给予同等支持。

   《首批百个“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工作方案》——

  2020年启动建设百个以上“海南省人才团队”

   记者:今天发布的除了《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还有《首批百个“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工作方案》,这个方案具体有些什么建设计划?

   陈雷: 此次发布的《首批百个“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工作方案》,是结合当前人才工作需要,配套《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而制定的,主要目的是更好地集聚人才团队,助力重点产业发展,提出了首批百个“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计划。

  这个计划紧扣海南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提出了2020年启动建设百个以上“海南省人才团队”的目标,强调了引进挖掘人才团队、培育支持做大做强、推动引领产业发展的具体任务,建立了相关议事协调、建设推进、联系对接等机制,还专门设计了年内推进的9项建设活动,比如开展首批“海南省人才团队”认定工作,为首批百个“海南省人才团队”授牌,发布首批百个“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风采录,举办人才团队建设专题培训班、沙龙、交流大会等活动,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落实各项支持举措,加快推进“海南省人才团队”建设。

   《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

  对大师级人才的服务保障更加全面系统

   记者:近年来,海南围绕人才落户、住房、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次新制定的《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与先前出台的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有什么关联?

   陈雷: 近年来特别是“4·13”以来,海南在人才落户、住房、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实施较好地解决了人才的后顾之忧,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

  与以往出台的政策适用于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同,这次研究制定的《海南省优化大师级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适用对象只是全职来琼、在琼工作的大师级人才(即两院院士同等类别人才),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大师级人才的服务保障水平,吸引、支持更多的大师级人才来琼工作。《实施办法》分别从人才补贴、人才公寓、用车出行、医疗保健、子女入学、举荐引荐高层次人才等6个方面明确了举措,其中人才公寓、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是对我省原有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同时给予300万元人才补贴、乘坐交通工具等级、举荐引荐高层次人才则是新增的支持举措。应该说《实施办法》是相关针对大师级人才政策的创新集成,使得对大师级人才的服务保障更加全面系统,更加凸显了省委、省政府对大师级人才的高度重视。

  同时,《实施办法》在强调党委政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支持的同时,也明确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大师级人才工作生活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以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切实增强对大师级人才的吸引力。

   海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

  将建设一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

  记者:在自贸区自贸港加快推进之际,我省出台《海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请问主要考虑是什么?

   张怀海: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认识、去解决,许多新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去探索、去研究。出台《海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目的就是聚集高端人才、加快建设一批有鲜明海南特色、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智库,并引导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营,充分发挥新型智库资政建言、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办法》分总则、建设任务、组织管理、成果管理、经费管理、评估考核和附则共七章。提出新型智库要加强决策咨询、社会服务、科研交流、人才队伍、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建设;明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新型智库建设单位等有关方面的职责;明确经费来源由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课题任务研究经费、所在单位支持经费和自筹经费等组成,重点向研究人员倾斜;明确评估考核机制和结果运用等。需要重点说明的是, 《办法》提出将建设一批省级重点新型智库,对认定的重点智库将给予政策倾斜,必要时可制定“一库一策”予以重点支持。

   《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告别人才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

   记者: 请介绍一下此次出台的《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旨在解决哪些问题?有些什么改革举措?这个“1+N”如何理解?

   陈雷: 此次出台《关于推进“1+N”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是为抓好中央关于人才评价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针对当前人才评价中存在的人才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对不同人才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问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以科学分类评价为基础,推动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这个“1+N”,在本方案中具体解读为“1+9”,意思就是采取“1+9”的方式对人才进行分类评价。“1”就是从总体上对人才的评价原则、内容、标准等方面作统一要求,“9”就是从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卫生健康人才、技能人才、国际人才等9类人才试点,按照每类人才的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来科学分类设计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随着方案的深入实施,目前“1+9”的方式还可能扩展到“1+10”“1+11”等,因此命名为“1+N”。

  这个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在评价标准指标上,坚持凭品德、能力、实绩、贡献为导向评价人才,坚决克服传统评价中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二是在评价方式方法上,鼓励用人单位综合运用行业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市场评价、社会评价等多种方式评价人才,使评价更加符合市场发展规律,更加科学、准确。三是在评价具体内容上,突出国际化导向,不仅将国际人才纳入分类评价范围,还在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企业人才、法律人才等人才评价中强调掌握国际规则、具备国际化视野和能力的评价指标。希望通过这些改革举措,切实破除人才评价过程中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海南日报海口4月15日讯)

      原标题: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 加快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海南省4项重点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