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脱贫攻坚定“小目标” 9项行动实实在在帮扶残疾人

07.03.2017  20:03

      原标题:海南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定下“小目标” 9项行动实实在在帮扶残疾人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海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目标在2016至2018年,完成1.5万名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通过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基本康复服务和家庭生活无障碍有保障。至2020年,贫困残疾人增收能力进一步提升,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脱贫成果进一步稳固。

      就业创业产业扶贫行动。到2018年,扶持3000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业和手工业。将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对象范围,财政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或子女提供就业服务,帮助残疾大学毕业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为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场地和资金支持。

      特殊教育扶贫行动。到2018年,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学龄子女1000名就学;对1000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学前教育资助。着力解决好贫困残疾人家庭“因学致贫”问题,落实特殊教育精准资助,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85%以上。

      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行动。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子女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为1000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10000人次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社会保障扶贫行动。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实行政策性保障。

      住房安全保障扶贫行动。精准识别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存量,适当提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到2018年,完成6000户贫困残疾人户危房安全改造,基本实现贫困残疾人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托养服务扶贫行动。把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视力贫困残疾人纳入托养服务范围,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或机构托养服务。到2018年为全部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视力贫困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助盲脱贫”扶贫行动。鼓励农村贫困盲人积极参加按摩培训,以促进盲人就业;集中安排农村贫困盲人就业,帮助农村贫困盲人脱贫。到2018年扶持150家盲人和社会力量开办的保健按摩机构。

      医疗和康复扶贫行动。完善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并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使贫困残疾人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力量助残扶贫行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慈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