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项目获中央首批PPP以奖代补资金5100万元

28.08.2017  13:05

近日,我省有8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通过财政部审核,获得中央首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奖励资金5100万元,此项资金旨在支持和推动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该笔奖励为加快我省PPP项目落地,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省获得国家奖励的8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分别为:海口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海南省海口市21条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乐东县千家自来水供水工程、乐东县山荣水闸及五条市政道路PPP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工程、海南省屯昌县县域村镇供水一体化工程PPP项目、琼中县富美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其中,海口港新海港区和马村港区建设工程PPP项目为存量转PPP项目,获得1800万元的奖励。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按照“稳中求进,量质并重”的原则,抓储备、抓规范、抓资金、抓技术,着力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改革。目前,全省已储备PPP项目175个,覆盖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利建设、旅游、能源、医疗卫生、城镇综合开发、交通运输、教育、科技、文化、政府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保障、农业等15个行业领域,总投资额达1581.89亿元。其中,已入选国家PPP示范项目22个,总投资230.30亿元;签约落地PPP项目67个,签约落地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效引入社会资金共计628.99亿元。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中央力推的重大财税改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建设资金渠道由过去单纯的政府、国企出资转化为政府、国企、民企共同投资,激发了市场活力,引入一批既有资金实力又有建设能力的大集团企业,实现了资金和智力双引进,有效解决了一些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江河水体环境整治、餐厨垃圾污染治理、美丽乡村生态环境恢复等问题。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努力申请将我省尽可能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列入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以争取更多的中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