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14.06.2016  02:03

 

琼继教办函〔2016〕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7月上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 2016-07-01-155(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8日14:00-18:00在新燕泰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 海口市海甸岛五东路),7月9-11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解放军总医院王秋菊、吴子明教授,中山大学附二医院郑亿庆教授,广州南方医院梁勇教授,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李华伟、张天宇教授,西京医院邱建华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姜鸿彦、符徵教授,赵质彬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欧美耳鸣治疗临床指南解读;

(二)耳鸣的发病机制研究进展;

(三)耳鸣的再认识;

(四)听觉传入及传出通路的神经解剖学特点;

(五)耳鸣的分类治疗及康复;

(六)人工耳蜗植入对严重耳鸣的治疗康复作用;

(七)突发性聋的研究进展及分类治疗;

(八)眩晕临鉴别诊断及临床诊疗流程;

(九)偏头痛性眩晕的诊断与治疗;

(十)咽鼓管球囊扩张术的临床应用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计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7日前将《“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外科梁俊涛,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005021580。

 

附件:“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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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耳内科基础与临床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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