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琼南地区静脉输液治疗规范与新技术学习班”的通知

01.12.2015  19:19

 

 

 

 

琼继教办函〔2015〕1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2月下旬在三亚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海南省琼南地区静脉输液治疗规范与新技术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9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三亚市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16日15:00-18:00到三亚市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到(地址:解放路558号),12月17日—19日在医院门诊九楼多功能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海南省琼南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静脉治疗的专科护士及各临床相关科室的护理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周雪梅、陈燕副主任护师,海口市人民医院静脉治疗组长林海燕护士长,三亚市人民医院宁小荣副主任护师及静脉治疗专科护士陈敏利、王堂香护士长、王爱珠专科护士等7名护理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解读;

(二)静脉输液安全管理;

(三)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设置、基本运作;

(四)PICC常见并发症预防及处理;

(五)集束化护理理念及在PICC导管维护中的应用;

(六)PICC导管维护标准化示范与考核。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资料费150元/人,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14日前将《“海南省琼南地区静脉输液治疗规范与新技术学习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wangliyan.120 @163.com 。并电话告知三亚市人民医院王丽艳老师,联系电话:13637673730。

 

        附件:“海南省琼南地区静脉输液治疗规范与新技术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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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南省琼南地区静脉输液治疗规范与新技术学习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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